问题 |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指南 |
释义 |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股东人数、认缴出资额、共同制定章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章程由国资监管机构制定或批准。股东会职权由国资监管机构行使,董事会可行使部分职权,但重大事项和注册资本变动需由国资监管机构决定。 法律分析 一、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拓展延伸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的法律要求与程序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一系列法律要求与程序。首先,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其次,设立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和材料,如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资格证明等。此外,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金要求,具体数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定。在设立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公示和公告等程序,以确保透明度和合法性。总之,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结语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股东人数、出资额、公司章程、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等都是设立的基本要求。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章程由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批准。股东会职权由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董事会可获得部分职权授权。重大事项需由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需符合法律规定与程序,包括行政部门批准、提交文件与材料、满足资本金要求、公示公告等程序,以确保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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