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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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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