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契税申报及其契税税额,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并不知道契税退税的相关情况,碰到这种问题,两眼一抹黑,完全找不着北。经常有人问,我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又不要了,想退房,能否退税。一、多交了契税,可以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例如:缴纳契税的房产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承受房产契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豫财办农税[2009]4号)规定:“为规范契税征收依据,防止出现多征、漏征税款,在契税征收过程中,凡是购房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并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已经按照购房合同或发票征收契税税款的,在征收机关发现所购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不一致时,应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计算税款,对所征税款予以追征或退税。”二、退房可以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三、无效产权转移可以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438号)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四、减免退税因政策性减免而产生的退税,其中常见的减免退税有拆迁补偿减免退税。拆迁补偿减免退税是指纳税人因拆迁重购住房的,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税,纳税人已缴纳的此部分税款可予以退税。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政策规定,只有以上四种情况才可以申请契税退税:多缴退税,退房退税,无效不动产转移退税,以及减免退税;除此之外,都不能办理契税退税。纳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契税待解户)暂存款通知单》及纳税申报资料等到契税直征窗口,由窗口征收人员重新核定应纳税款并开具完税证后,经办人再开具退税凭证,办理退税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