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否用临时身份证 |
释义 | 离婚能用临时身份证。根据法律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只要临时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当事人就可以拿着临时身份证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超过有效期的,就无法使用临时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跟普通的居民身份证具有一样的效力,当事人的身份证丢失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拿到临时居民身份证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临时身份证后,应当进行审查,看临时身份证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果已经超出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就无法使用,当事人就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否则会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一、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临时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携带户口薄原件;户主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户主不用去,本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即可。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2、房产证原价和复印件;房管局开具的门牌号,拿着房产证去当地的房管局开具; 3、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函一份,加盖公章; 4、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若是异地临时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二、集体户口的身份证 集体户口办身份证,由集体组织凭户口本个人页原件、二代证照相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政室办理。 办理流程: 1、公民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进行“二代证”人像采集;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申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4、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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