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需要3张照片。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证的,应当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可以找到照相馆进行拍照;没有提前准备的,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照相馆进行拍照,现在民政部门都有拍照的地方,当事人可以当场进行拍照,然后可以立即拿到照片,拿到照片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除了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照片,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机构收到这些证件后,会进行审查,同时也会询问当事人是否属于自愿结婚,依法审查后,发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不予登记,并且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