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通知明确,补贴政策主要适用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支付能力 2、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