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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提无效宣告的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 注册商标 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 商标 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 商标法 》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 商标注册 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 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 代理 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对于商标无效的相关情况认定上,一般是存在 商标侵权 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其它部门非法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的情况下,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申诉 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对方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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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4: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