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保险可以赔付吗? |
释义 | 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的,保险可以赔偿,但是需要在改变性质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一、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残值损失,受损部位应由谁来赔偿 车辆全损残值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否则保险公司会在赔偿时扣除车辆残值。保险人取得被保险人车辆残值所有权有两种情形:第一,在全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属于保险人;第二,在保险金额不足的情况下,即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取得部分损害保险标的的权利;因此,保险公司将车辆残值归为车主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车主对车辆残值的金额有争议,是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的。 二、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如果继承人非投保人或受益者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且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三、车被撞后保险公司赔偿多久时间到账? 被车撞了,保险公司一般赔付需要半个月左右。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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