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须具备合法事由。被保险人可依照合同约定,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费缴纳义务。 2.《保险法》第六十二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并有权要求保险人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二)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履行保险义务的; (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让被保险人投保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被保险人主张保险金给付请求的,应当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据;保险人主张拒绝保险金给付的,应当提供拒绝保险金给付的事实和理由。 总之,被保险人应当保留相关证据,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