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拒赔尿毒症是否应该提供更合理的赔偿方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重疾险公司拒赔尿毒症,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保险法律规定进行评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等等。” 综上所述,重疾险公司拒赔尿毒症应该提供更合理的赔偿方案,以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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