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需要如实告知个人情况,包括已知的疾病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确评估风险,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时限内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费。但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造假,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并终止合同,且无需退还保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公司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当如实告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造假或者故意重大遗漏事实,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已经给付保险金的,有权追回。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被保险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保险人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