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行为属于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称为“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法院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指定某个自然人或法人成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这主要涉及到监护权的变更,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 1. 被监护人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父母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监护权可能发生变更。 3. 被监护人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或与他人同居,法院可能会判决新的监护人。 4. 其他可能导致监护权发生变化的情况。 指定监护人的程序通常包括:提出申请、法院审查、作出判决和执行。这种诉讼通常由被监护人的法定监护人或有关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涉及监护权变更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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