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打借钱不还的官司,起诉地大致有2个地方: 1.法律规定的第一选择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2.借贷发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