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小区被流浪狗咬了,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如果无法找到原饲养人的,由目前的管理人承担责任,比如,物业公司作为管理小区的单位,如果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喂养流浪狗的人经常性、长期性喂养,就可认定为喂养流浪狗的人与流浪狗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喂养流浪狗的人就成为流浪狗的管理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喂养流浪狗的人就需向受伤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