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漏水可不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 |
释义 | 房屋漏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漏水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的,应予准许解除合同进行退房。 一、业主在业主发生质量问题时该如何维权 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维权的方式有很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但是申请仲裁,需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去哪投诉房子不合格 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则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房屋漏水装修违约怎么办 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专管这事,实在不行可以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楼顶是公共使用的,过了质保期小的维修应该是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大的维修如果能申请维修基金的话,不用说,申请不了,也是楼上下分摊,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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