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口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有,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上的一联)。 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准迁证;最后拿着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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