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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离婚是否经过特别程序
释义
    精神病离婚经过特别程序。精神病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必须经过变更监护权的特殊程序,变更后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表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当精神病人配偶有能力时,法院会判决子女由配偶抚养。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精神病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经配偶同意,也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表精神病人抚养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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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