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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商变更是否需要新老股东签署决议?
释义
    变更的新章程不需要全体股东的签字,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最高决议文件,对于所有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工商变更时,新老股东是否需要签署增加股东股东会决议
    公司增加股东的程序一般是先要向当地的工商局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公司股东会的生效的决议,最后根据股东认购股份的合同书并修改章程,将新的股东的名字写入公司章程之中。(一)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四)签署协议。(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六)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八)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企业变更时,增加股东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新老股东签字?
    股权变更签字不一定需要股东同时到场股东变更签字一般仅需要参与股东会议,并作出同意变更的决议的股东签字确定,该决议就可成立,只需要参会的股东共同签字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工商变更时,增加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新老股东签字么?
    变更的新章程不需要全体股东的签字,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最高决议文件,对于所有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小股东兼任法人,大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
    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如果还能形成有效的决议,则是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怎么办?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的,该决议无效。股东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如果公司已经依据该决议办理了变更登记的,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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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