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有哪些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二、不予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的条件有以下八个: 1、在领域外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事处罚; 2、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 3、超过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必要限度,造成危害而犯罪;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5、犯罪中止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6、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 7、被胁迫、诱骗的胁从人员; 8、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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