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户需要缴税。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 营业执照 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个体户 纳税标准 : 1、销售商品的缴纳3% 增值税 。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3、缴纳2%左右的 个人所得税 。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