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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教龄认定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
    4、教龄认定审批表;
    5、工资册;
    6、其他佐证材料。
    教龄津贴发放范围如下: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2、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教龄认定办法规定如下: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综上所述,教龄津贴的意义在于激励教师长期工作。教龄津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奖励,它是企业或社会主义国家的肯定。因此,如果提高了教龄津贴,可以鼓励现任教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 此外,提高教龄津贴还可以激励中小学,高等院校等各类教育机构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和职业素质,创造出一批批优秀的教育人才。另外,也能够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提高大家事业心和责任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
    (保障职责)国家分类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单位缴费、津贴以及奖励、培训等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他学校、教育机构聘用教师的工资及其他待遇,由学校、教育机构及其举办者予以保障,财政可以依职责予以补贴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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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0: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