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履约保函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收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约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履约保函的优点: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3、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业主或买方: 1、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2、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