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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佛山车祸人伤理赔流程有哪些?
释义
    (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一、车祸保险赔偿程序是什么?
    1、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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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