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收集公司基础材料(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名字等);2、核名网报(在一窗通窗口提交材料);3、签设立资料(工商的设立基础资料);4、核实身份(工商确定股东人员等相关信息);5、出营业执照(企业营桥春业执照正副本);6、刻章备案(企业三章在公安局座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敏谈耐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侍启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