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离婚时父母双方对已满二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判决。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父亲和母亲都可以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处理: 因其他原因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生活环境的改变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无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如果孩子和父或母住在一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有其他问题,当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时,不宜与父或母住在一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