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2)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办理地点 大连市普兰店市莲山派出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莲城路22号 电话:0411-8330001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大连市普兰店市大谭派出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顺天路5号 电话:0411-8334044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