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问题 |
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原则: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承担100%赔偿,负主要原因责任承担70%,负同等原因责任承担50%,负次要原因责任承担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由机动车一方全额赔偿。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根据责任承担70%、50%、30%或20%赔偿责任。特殊情况下,封闭道路事故机动车承担50%,其他道路事故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一般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二)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三)特殊情况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赔偿责任划分原则是根据责任的不同程度来确定赔偿比例,其中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当事人需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需按照不同情况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特殊情况下,如在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需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事故时则需承担60%的赔偿责任。这些原则旨在公平合理地划分赔偿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并促进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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