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车牌子损坏保险理赔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车牌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属于直接损失,看当时保险合同有无车牌一项,如果有保险公司就赔偿,如果没有,由事故责任方按比例承担。 保险公司并不会对所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进行赔偿,能否赔偿、怎么赔偿还要看购买的险种。 一、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不认怎么办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二、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是否赔偿?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不需要赔偿,由于当事人逃逸,本来具有的商业险消失,从而只能使用交强险进行赔偿。驾驶者一旦逃逸或者醉驾、汽车没有年检等,商业险都不具备赔偿标准。所以如果当事人想要利用商业险进行赔偿就不能触犯以上各个事件。 第三者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既然法律无明确规定,那么主要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若有,应从其约定。 “交强险”的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保险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双方,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而免责,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保险公司反而会从中获益,这并不符合《保险法》的立法本意。更何况第三者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交通事故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开车撞坏了别人的东西保险公司赔吗 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首先,自己是全责,需要赔偿所有损失。 向保险公司报案,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这里的强制险包括了交强险和三责险。具体定义如下: 1.交强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三责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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