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报酬所得税 计算办法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超过800元应交劳务报酬所得税,分五种情况: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后为 应纳税所得额 。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劳务报酬所得取得不超过2万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4、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公式为X*(1-20%)*30%-2000 5、对劳务报酬所得超过5万元的;公式为X*(1-20%)*40%-7000 法律客观: 《 个人所得税法 》第3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