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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现一房二卖情况哪一个行为有效
释义
    出现一房二卖情况有效的行为是: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有效的。
    一、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法院该怎么判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法院的判决标准:
    1、如果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有顺序,根据意思表示最新最近,不违反合同目的,可以根据合同成立的时间顺序确定,以后一份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
    2、如果签订时间相同,则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确认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
    双方不能就合同解释达成协议时,起诉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确定。
    二、买房要付的“四金”分别是什么
    买房要付的“四金”分别是: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四金”中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定金这是一种预合同履行的债权性担保,其他“三金”的具体含义如下:1、订金: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2、认筹金是在楼盘开盘之前提前开始预售,这个时候有意向的购房者需要先提前向开发商交付认筹金。认筹金主要是体现出购房者买房的诚意,购房者交付完认筹金之后,就会获得优先选房子的权利,还能享受一定的优惠。3、诚意金经常出现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诚意金条款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现在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中的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如何防止一房二卖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一、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已经归他人所有,开发商对前一个购房者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前一个购房者不能强制履行购房合同。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
    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开发商已非房屋所有权人。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换言之,法律不承认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的效力。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如果两个买卖合同都没有办理过户,法院会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合理的处理。
    二、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2、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3、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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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3: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