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或者是三个月的时间结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简易程序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审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二审对裁定的上诉案件 二审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再审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1、审查时间: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审理时间:适用一审程序的,按一审程序的时间确定;适用二审程序的,按二审程序的时间确定。 执行案件 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