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储蓄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储蓄合同注意事项及效力:检查存单金额、选择密码、恰当存款类型、自动转存、个人信息真实。法律依据: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存款人权利:本息给付请求权、停止支付请求权、解除权。储蓄人权利和义务:询问权、支付本息义务、保密义务。 法律分析 一、签订储蓄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储蓄合同注意以下事项:其一,检查存单金额大小写是否与自己所存款项一致;其二,选择密码有讲究之,防止他人盗取我们的财产;其三,存款类型选择要恰当,最好采取组合方式存款,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其四,选择自动转存,以增加利息收入;其五,检查个人姓名、印章等个人信息标志是否真实齐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储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1、存款人的主要权利 (1)本息给付请求权,即存款人对于存款本金及其所生利息享有给付请求权。 (2)停止支付请求权,即当存款人的存折、存单等存款凭证遗失后,有权请求其开户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并在~定期限届满且履行一定手续后,存款人可以提取其所存货币。因存款人未立即声明挂失致使存款被他人冒领的,则视为存款人自愿放弃权利,后果由存款人承担。 (3)合同解除权。存款人有权放弃约定的利率,随时解除合同,取回存款。 2、储蓄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询问权。储蓄人对于存款人的存单、存折等存款凭证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询问,以便核实存款人的权利。 (2)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本息的义务。存款人要求支付本息的,储蓄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向存款人返还本金,支付利息。 (3)保密义务。储蓄人必须为存款人保密。除司法机关依法定的程序查询外,储蓄人不得泄漏存款人的身份及存款数额等。 结语 储蓄合同注意事项包括:检查存单金额是否与存款一致,选择安全密码,恰当选择存款类型和自动转存,确保个人信息真实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也可视为书面形式。储蓄合同赋予存款人本息给付请求权、停止支付请求权和解除合同权利,而储蓄人则有询问权、支付本息的义务和保密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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