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颅内占位疾病,是否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必须有合法依据。然而,如果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颅内占位疾病,则需要仔细分析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合同条款不合法,保险公司就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以不明确的理由拒绝赔偿。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告知如实告知义务,并明确约定保险标的的范围和责任免除条款。 3.《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就人身损害事故或者其他事由达成的协议中,免责条款应当符合《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排除或者限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如若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颅内占位疾病,需要仔细分析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如不合法则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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