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离婚诉讼,该向哪个法院提起? |
释义 |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包括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及诉讼请求。婚姻状况包括结婚时间、方式、子女情况、分居时间等。离婚理由应描述婚姻基础、感情状况、吵打情况、调解情况和过去诉讼结果。 法律分析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的要到哪一法院提起 1、单方面起诉离婚的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向法院单方面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状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单方面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并详细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离婚理由应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争吵打架情况、调解情况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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