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
释义 | 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如下: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孩子多大夫妻婚姻可以选择离婚 法律对小孩多大不得离婚,没有强制性规定。据民法典规定的理解,小孩一周岁内,一般不得提出离婚。 一、男方禁止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情形,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重庆禁止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夫妻感情未破裂;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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