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财产怎么继承 |
释义 | 继承父母财产的方式为:有遗嘱的,根据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协商或者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持继承公证或者法院生效文书,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 一、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的怎么办 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当事人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共同办理,公证处需要向全部法定继承人核实该遗嘱书公证书是否为立遗嘱人最后一份公证遗嘱,该遗嘱是否被撤销过,如果有的法定继承人不能配合,公证处一般不能给与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事宜。 二、儿子去世房产怎么办 房产如果是儿子的个人财产,突然去世有遗嘱的话,就按照遗嘱分配继承财产;没有遗嘱的话,由其父母、子女、配偶按顺序继承。 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儿子突然去世的情况下,应该先析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下一半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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