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居间合同是正式租赁合同吗 居间合同不是正式的承租合同,居间合同是委托人和居间人签订的合同,而承租合同是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两者签订主体和合同内容不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租房过程房屋维修费由谁支付 事实上,房屋的维修义务以及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除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外。 1、承租人在租房过程中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2、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在垫付之后可以向出租人追偿; 3、因维修房屋影响到承租人的使用,承租人还可以要求相应的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其次,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是所有维修费用的都需要出租人承担。 1、房屋由维修的必要,如果是承租人为了自己的居住习惯而要求出租人进行更改维修的,出租人可以拒绝。 2、房屋的毁损需维修事由不是承租人造成的,如果是因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原则上应由承租人自行维修。 3、承租人履行了通知维修的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事先通知出租人维修,擅自进行维修,那将视为出租人没有维修义务,维修房屋的费用也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