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工资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劳动工资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报酬问题产生争议的,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等,就可认定为劳动工资纠纷。相关法律明确,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60天,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未签订劳务合同补偿主要是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并补签合同; 2、如果单位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故辞退员工的话,除了双倍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签订劳务合同不可以随便辞退。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即使无书面劳动合同,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可随时解雇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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