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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人过世,遗产还能继续继承吗?
释义
    继承权的取得与被继承人的死亡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死亡可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具体以户籍或医院死亡证书为准。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之前,继承人无法开始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初期可以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受遗赠人也可以向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索取遗赠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可能获得的权利。
    法律分析
    被继承人没死继承不可以开始。继承之初,继承人可以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受遗赠人也可以向遗嘱执行人或者继承人索取遗赠财产。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客观可能获得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生理死亡时间以户籍死亡时间为准,无户籍的以医院死亡证书为准,矛盾的以医院死亡证书为准;失踪人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宣告之日为失踪人死亡日期。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人去世后,如何处理遗产?
    当遗产继承人去世后,遗产的处理通常遵循法律规定和遗嘱的指示。首先,如果遗嘱存在且有效,遗嘱将起作用。遗嘱可能指定另一位继承人或将遗产分配给其他人。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将依据适用的继承法规定来处理遗产。通常,遗产将分配给继承人的法定顺序,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在处理遗产时,可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遗产认定、遗产分割等。此外,遗产继承人去世后,可能会出现争议或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因此,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和咨询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死亡可以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遗产继承涉及遗嘱的有效性、继承法规定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如遗嘱存在且有效,则遗嘱将起作用;否则,将按照继承法规定处理遗产。在处理遗产时,可能会出现争议或纠纷,因此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和咨询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继承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从何时开始算起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包括被继承的自然死亡以及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开始继承财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股东死后继承人能继承股东资格吗?
    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继承股东资格不是一定需要公证,主要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开始的原因有哪些
    继承开始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无论是被继承人死亡又或者是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都可以开始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房屋继承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房屋产权继承手续具体如下:1、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并提交相关资料;2、房产部门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3、发放产权证书。在过户之前最好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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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