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2、侵犯 优先购买权 ; 3. 商品房预售 违法;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 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 ; 6. 限制行为能力人 未取得 法定代理人 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