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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