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效力如何,有强制力吗 |
释义 |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效力:根据劳动法律规定,调解机构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只有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是企业内部解决争议的重要步骤,具有及时、易查明情况、方便当事人参与的优点,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但调解机构(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会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国家授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制作的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另一方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把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的一种活动。 调解虽然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却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第一道防线”,对解决劳动争议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它具有及时、易于查明情况、方便争议当事人参与调解活动等优点,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语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效力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确定的。调解机构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只有国家授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调解是一种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纷争的活动,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是首选步骤,具有及时、易于查明情况、方便争议当事人参与的优点。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第一道防线,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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