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进行股票转让所得收益要缴税吗 |
释义 | 一、企业进行股票转让所得收益要不要缴税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股权转让的收益是属于财产转让的收入,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征收总额。 (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接受捐赠收入;8.其他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同时,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所得税上收入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当期的收入;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因此,企业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属于上述规定中所称的转让财产收入,并应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的实现。 二、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由此来看,我们必须搞清楚两个问题,即收入额和成本,才能准确算出股权转让所得。 (一)股权转让收入金额确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可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两种。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二)股权转让成本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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