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除老屋怎么赔偿? |
释义 | 农村拆迁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方需赔偿被拆迁方的损失,违法拆迁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农村房屋拆迁同时可能征收宅基地,补偿方式包括现金补偿、等价置换和双向补偿。被拆迁方需提供证据证明违法拆迁行为导致损失,以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一、农村拆除老屋怎么赔偿? 农村拆除老屋若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赔偿被拆迁方遭受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农村房屋被拆迁,宅基地也会被征收吗? 1、农村房屋被拆迁,宅基地也会被征收。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2、房屋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方式有现金补偿、等价置换、双向补偿三种。 (1)现金补偿:以前的拆迁中比较常见,根据自家的房屋的面积确定补偿的金额。 (2)等价置换:指让农民在政府划定的安置房区域内,自行选择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拆迁损失。 (3)双向补偿:是指农户不仅能得到房屋的补偿款,而且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这其中也包括了房屋内的其他财产。需要注意的是,现金补偿和等价置换二者只能选其一。 不管拆迁的是农村地区的自建房,还是拆迁城镇地区的商品房,拆迁方通常都并不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赔偿金。若是被拆迁方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拿出相关证明拆迁方实施了违法的拆迁行为,且违法行为导致自己遭受了损失的证据,则可以向拆迁方提出赔偿请求。 结语 农村拆除老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未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承担赔偿责任。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也将受到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农村房屋被拆迁,宅基地也会被征收,补偿方式包括现金补偿、等价置换和双向补偿。被拆迁方若要获得赔偿,需提供证据证明拆迁方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