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房屋拆迁补偿金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设、土地使用权、以及与被拆迁房屋相连的土地的补偿。旧房的价值评估是拆迁补偿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应当在评估房屋的总价值中得到充分呈现。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国家保护私有财产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和其他不动产的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设应当按照市场价值逐项进行评估;土地的使用权应当根据土地评估价格评估,评估价格由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被拆迁房屋相连的土地及其上的附属房屋、构筑物和树木等应当作为被拆迁房屋的组成部分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补偿金中应当包括旧房的价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