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深圳盗窃案立案标准: 1、盗窃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 2、构成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构成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