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创始股东必须签订协议。协议中应约定以下重点事项: 1、支付规则,即支付多少资金,何时支付; 2、分钱的规则,每个人多久分一次钱,分钱的时候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权规则,确定权力如何分配,是按出资比例还是另有约定; 3、是否预留股权,以及预留股权的分配机制。 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