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部规定老师必须打疫苗么? |
释义 | 一是管理机制自查。各地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本地区查处整治相关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二是问题自查自改。各省份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组织下辖各市、县、学校开展问题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已办结的予以销号、在办的及时办结、新发现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对疑难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对查实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从严查处,强化监督,有效遏止相关问题的发生。(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三是严肃处理通报。各地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案例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精准发现和解决本地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 各地各校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法律依据1: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第3条规定要求,贯穿2021年全年,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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