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保卖房过程的合法性?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的材料和流程,包括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公证程序和注意事项。在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中,需要提供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委托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原件、房屋买卖合同和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并由公证员进行审核和公证。 法律分析 如果卖房一方无法到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委托公证: 1. 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具体的委托行为,需要准备相应的文件。 2. 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可以在公证处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 3. 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以上内容保留了原意并进行了改写。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的材料 申办此项公证,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二)房产所有权证。(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是通过公证机关来证明该合同的真实性或合法性。而且进行公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例如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产所有权证、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等 二、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 通常来讲,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房产证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 (5)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结语 无论卖房一方是否到场,都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委托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可以在公证处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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