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享受 生育保险 的条件第一就要提前一月去报备 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 社保 服务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 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 医疗费用 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 在外地分娩的 医疗费 ,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3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出院小结, 身份证 ,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费用总明细、银行卡,《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 医疗保险 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3 .细节回来咨询单位或者社保局。 法律客观: 根据《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